公司网站公示:http://www.hzjsjt.com/a/news/gonggaoxinxi/290.html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 | 湖南华中电力铁道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0661699357Q | 法定代表人 | 夏伟 | |
生产地址 | 长沙经开区螺丝塘路9号 | 生产周期 | 291天/年 | |
所属行业 | 金属结构制造C3311 | 联系电话 | 0731-84083288-8809 | |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 锌钢型材生产、加工;不锈钢型材、超特高压电力生产;电力金具、铁路轨道配件、通信设备销售;机械零部件、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不锈钢型材加工;城市轨道交通设备、金属结构制造;普通货物运输;机电加工、生产;自由厂房租赁;电力设施的防腐加工及翻新。 | |||
主要产品 | 生产规模 | |||
各类热镀锌钢结构件(铁塔) | 5万吨/年 |
二、排污信息
水污染物 | ||||||||||
排放口数量 | ||||||||||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 | 监测 方式 | 监测 时间 | 排放总量 (kg) | 核定的排放总量(kg)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mg/L) | 是否 超标 |
污水总排口 | N28°14'13.31〃 E113°7'43.93〃 | 纳管 | COD | 66 | 手工 | 2022.8.17 | / | / | 500 | 未超标 |
氨氮 | 0.552 | 手工 | 2022.8.17 | / | / | 45 | 未超标 |
备注:纳管企业排放总量是以排放口排放浓度来计算。核定的排放总量是指经环保部门许可的排放量。
大气污染物 | ||||||||||
排放口数量 | ||||||||||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等效速率(kg/h)或实测浓度mg/m³ | 监测 时间 | 监测 方式 | 排放总量(kg) | 核定的排放总量(kg) | 速率限值(kg/h)或浓度限值mg/m³ | 是否 超标 |
DA001 | N28°14'18.89〃 E113°7'32.92〃 | 有组织 | 氯化氢 | 5.7 8.2 | 2022.2.25 2022.8.17 | 手工 | / | / | 30 | 未超标 |
DA002 | N28°14'18.82〃 E113°7'33.20〃 | 有组织 | 氯化氢 | 4.8 7.6 | 2022.2.25 2022.8.17 | 手工 | / | / | 30 | 未超标 |
DA003 | N28°14'18.74〃 E113°7'33.49〃 | 有组织 | 6.4 9.8 | 2022.2.25 2022.8.17 | 手工 | / | / | 30 | 未超标 | |
DA004 | N28°14'18.78〃 E113°7'33.71〃 | 有组织 | 氯化氢 | 5.5 9.3 | 2022.2.25 2022.8.17 | 手工 | / | / | 30 | 未超标 |
DA005 | N28°14'18.74〃 E113°7'34.97〃 | 有组织 | 颗粒物 | 0.123 0.0394 | 2022.2.25 2022.8.17 | 手工 手工 | / | / | 5.9 | 未超标 |
DA005 | N28°14'18.74〃 E113°7'34.97〃 | 有组织 | 氮氧化物 | 0.0641 0.0393 | 2022.2.25 2022.8.17 | 手工 手工 | / | / | 1.3 | 未超标 |
DA005 | N28°14'18.74〃 E113°7'34.97〃 | 有组织 | 二氧化硫 | 0.0534 0.0196 | 2022.2.25 2022.8.17 | 手工 手工 | / | / | 4.3 | 未超标 |
DA006 | N28°14'18.67〃 E113°7'35.33〃 | 有组织 | 颗粒物 | 0.756 0.839 | 2022.2.25 2022.8.17 | 手工 | / | / | 5.9 | 未超标 |
DA007 | N28°14'18.64〃 E113°7'35.94〃 | 有组织 | 颗粒物 | 0.901 0.778 | 2022.2.25 2022.8.17 | 手工 | / | / | 5.9 | 未超标 |
固体废物 | |||||||
废物名称 | 是否危险废物 | 处理处置方式 | 处理处置数量(kg) | 处置去向 | |||
助镀污泥 | 是 | 填埋 | 5620 | 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废润滑油 | 是 | 焚烧 | 0 | 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沾染性包装废物 | 是 | 焚烧 | 2885 | 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废酸渣 | 是 | 填埋 | 2463 | 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钝化渣 | 是 | 物化填埋 | 42 | 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废盐酸 | 是 | 综合利用 | 316190 | 自行利用-长沙振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噪声(周边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单位应当公开,其他单位自愿公开) | |||||||
厂界位置 | 噪声值(dB) | 执行的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dB) | 超标 情况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西侧 | 53.6 | 42.1 | 60 | 50 | 未超标 | ||
东侧 | 51.7 | 42.4 | 60 | 50 | 未超标 | ||
南侧 | 52.1 | 40.0 | 70 | 55 | 未超标 | ||
北侧 | 52.6 | 41.3 | 60 | 50 | 未超标 | ||
其他污染类型 | |||||||
/ |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设施类别 |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 | 投运时间 | 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运维单位 |
大气污染物 | 酸雾吸收塔 | 2020.1.1 | 60000m³/h | 正常 | 本单位 |
锌烟除尘器 | 2020.6.17 | 100000m³/h | 正常 | 本单位 |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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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批复文号 | 竣工验收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竣工验收文号 |
华中大力热镀锌技改及生产线环保升级项目 | 经开区产业环保局 | 2013.10.17 | 长管产(环)﹝2013﹞38号 | 自主验收 | 2018.5.24 2020.8.26 | / |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 |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备案部门 | 长沙县环境保护局 | 备案时间 | 2019.10.30(第三版) | 备案编号 | 430121-2019-113-M |
长沙市环境应急与调查中心 | 备案时间 | 2020.3.13(第三版) | 备案编号 | 430121-2020-005-M | |
长沙经开区产业环保局 | 备案时间 | 2019.12.20(第三版) | 备案编号 | 4301212019C0300182 | |
主要内容 |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2.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文件、环境应急预案文本);编制说明(编制过程概述、重点内容说明、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评审情况说明);3.环境风险评估报告;4.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5.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
六、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湖南华中电力铁道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2022年度自行监测方案
企业名称:湖南华中电力铁道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21年12月
目录
湖南华中电力铁道设施制造有限公司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螺丝塘路9号,2004年2月建成投产,于2013年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包括投资4000万元将原有2座热镀锌生产线靠北面的一座拆除重建,对靠南面的1座热镀锌车间进行升级改建,并对现有厂区重新布置;对厂区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整改,新建一套并联废气处理设施(槽边抽风+碱液喷淋吸收塔四个,含四个排气筒)和一套全新的废酸处理工艺。
2018年5月进行了南侧镀锌车间的一阶段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一套并联废气处理设施(槽边抽风+碱液喷淋吸收塔4个)和一套全新的废酸处理工艺(作为铁盐絮凝剂原料外委)。
2020年8月公司对已建成的北侧热镀锌车间进行了二阶段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增加的两套镀覆废气除尘设备处理锌灰(布袋除尘),供南北两侧车间共同使用。2019年5月原湖南大力电建热镀锌有限公司注销和湖南华中电力铁道设施制造有限公司合并。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电镀工业》(HJ 985-2018)要求,公司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查清本单位的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制定了本公司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本厂通用工序的生产工艺为热浸镀锌。
厂区主要大气污染源为:酸洗过程中产生的酸雾、热浸镀锌时瞬间产生的废气(颗粒物)及熔解热镀锌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
1、酸洗时对酸洗池添加酸雾抑制剂;
2、设置四台酸雾吸收喷淋塔,工艺如下:
碱液循环槽
↓ ↑
酸洗槽→吸风口侧吸→碱吸收塔→风机→20米高空排放
在采取酸雾处理措施后,盐酸有组织排放速率及浓度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中所规定的限值,同时,根据《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TJ36-79)的限值计算,酸雾的无组织排放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厂区周边均为工厂企业,无居民、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在采取了酸雾治理措施后,产生的盐酸酸雾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捕集的废气(颗粒物)以进入喷吹脉冲除尘器,除尘器由壳体、滤袋、灰斗、排灰装置、支架和脉冲清灰系统等部分组成。当含尘气体从进风口进入收尘器后,经过内部的滤袋,粉尘被捕集在滤袋的外表面,净化后的气体进入过滤室上部的净气室,汇集到出风管经2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按照给定的时间间隔对每排滤袋轮流进行清灰,每排滤袋对应一个电磁脉冲阀,清灰时脉冲阀开启,向对应的一排滤袋内喷入无水无油高压清洁空气,以清除滤袋外表面上的粉尘除尘器的脉冲喷吹宽度和清灰周期,由专用的清灰程序控制器自动连续进行。锌烟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远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规定。
锌液温度控制在450℃左右,由燃烧器提供热源,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使用的天然气符合(GB17820-1999)中工业用气标准要求,燃烧废气经2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该污染物产生量远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规定,天然气燃烧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厂区主要废水污染源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水洗工序采用逆流漂洗,水洗池补充水逆流进入酸洗池,作为酸洗池补充水,水洗池产生的清洗废水均进入酸洗池,作为废酸的一部分(危险废物),无水洗废水产生。废酸将由长沙振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团下属公司)收集,生产复合亚铁水处理剂,用于废水处理,实现综合利用。污水经过化粪池初步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再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榔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最终进入浏阳河长沙段下游。
厂区无机加工工序,无明显高噪声源,厂区面积较大,热镀锌车间集中在厂区中部,离厂界较远(特别是对于厂界南面,车间距厂界距离超过100米)。同时,东、西厂界修筑有较高围墙,起到了良好的隔声效果,但由于采取三班倒生产,夜间生产可能对周边人员(倒班职工)造成一定的影响。在设备选择时首先选择噪声和振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让高噪声设备尽量集中于北侧厂界。
采取治理措施,对生产车间东西侧墙体进行隔声处理,即安装隔声窗,不设置敞开大门。车间其余方向门窗尽量保持关闭。废气处理风机室内安装,加装消声器。加强操作管理,确保工件吊装轻放,降低碰撞强度。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将不会对区域造成明显影响。
公司自行监测手段采用手工监测,委托有CMA资质的湖南宏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委外检测。
表3-1 废气有组织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类型 | 排放源 |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监测方式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熔解热镀锌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 | 二氧化硫 | 排气筒 | 1次/半年 | 手工监测 |
氮氧化物 | 排气筒 | 1次/半年 | 手工监测 | ||
颗粒物(烟尘) | 排气筒 | 1次/半年 | 手工监测 |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酸雾吸收塔 | 氯化氢 | 排气筒 | 1次/半年 | 手工监测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热浸镀锌时瞬间产生的废气 | 颗粒物(烟尘) | 排气筒 | 1次/半年 | 手工监测 |
备注:同步监测废气参数(烟气流速、烟温、烟气压力、氧含量及湿度) |
(1)手工监测主要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
(2)各监测项目具体分析监测分析方法见表3-2。
表3-2 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监测项目 | 监测方法 | 备注 |
1 | 二氧化硫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57-2017) | 手工 |
2 | 氮氧化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 | 手工 |
3 | 颗粒物(烟尘)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 手工 |
4 | 氯化氢 | 《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HJ 549-2016) | 手工 |
表3-3 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评价标准
类型 | 序号 | 监测项目 | 执行限值 | 执行标准名称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1 | 二氧化硫 | 550 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2 | 氮氧化物 | 240 mg/m3 | ||
3 | 颗粒物(烟尘) | 120 mg/m3 | ||
4 | 氯化氢 | 30mg/m3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 |
表3-4 废气无组织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类型 | 排放源 |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监测方式 |
废气无组织排放 | 厂界 | 氯化氢 | 下风向3个监控点 | 1次/年 | 手工监测 |
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布设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附录C、《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监测项目具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3-5。
表3-5 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方法
序号 | 监测项目 | 监测方法 |
1 | 氯化氢 | 《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549-2016) |
表3-6 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评价标准
类别 | 序号 | 监测项目 | 执行标准限值 | 执行标准 |
废气无组织排放 | 1 | 氯化氢 | 0.2 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
表3-7 废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类型 |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监测方式 |
雨水 | pH值 | (东西侧)雨水排放口 | 1次/日下雨时 | 手工监测 |
依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开展废水污染物监测,监测项目具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3-8。
表3-8 废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废水类型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方法 |
1 | 雨水 | 雨水排放口 | PH值 |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 |
表3-9 废水污染物排放评价标准
排放口名称 | 监测项目 | 执行限值 | 执行标准 |
雨水排放口 | PH值 | 6-9无量纲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三类标准 |
表3-10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类型 |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监测方式 |
厂界噪声 | LeqA | 厂东界外1米 | 季,昼、夜各一次 | 手工监测 |
LeqA | 厂西界外1米 | 季,昼、夜各一次 | 手工监测 | |
LeqA | 厂南界外1米 | 季,昼、夜各一次 | 手工监测 | |
LeqA | 厂北界外1米 | 季,昼、夜各一次 | 手工监测 |
表3-11 厂界噪声监测方法
监测项目 | 监测方法 | 备注 |
厂界噪声Leq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厂界噪声分白天(6:00~22:00)、昼夜(22:00~06:00)各测一次 |
厂界噪声执行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厂界北侧为交通干道,北侧噪声执行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厂界噪声评价标准见表3-12。
表3-12 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执行限值 | 执行标准 |
厂东界外1米 | LeqA | 昼间:65dB(A),夜间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三类、四类标准 |
厂西界外1米 | LeqA | 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厂南界外1米 | LeqA | 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厂北界外1米 | LeqA | 昼间:70dB(A),夜间55dB(A) |
公司自行监测采用手工监测的技术手段。公司自行监测点位见附图。
图4-1监测点位示意图
1、 机构、人员和设备要求:我公司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自行手工监测,对监测机构的资质进行确认。
2、 监测分析方法要求:首先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在没有国家标准方法时,采用行业标准方法或国家环保部推荐方法。
3、 仪器要求: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 记录要求:手工监测记录必须提供原始采样记录,采样记录的内容须准确完整,至少2人共同采样和签字,不得随意涂改;采样必须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05)、《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 373-2007)中的要求进行;样品交接记录内容需完整、规范。
5、 环境管理体系:公司成立环保管理领导小组,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负责对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技术改造的管理。环保设施与主设备同等管理,生产部负责生产与环保设施的安全、环保运行管理,设备部负责环保设施的维护和技改管理,确保公司环保设施正常达标运行。公司环保归口于综合部,负责公司环保管理工作,建立环保指标体系,对公司环保工作进行月度绩效考核管理,确保环保体系运行正常。
手工监测的记录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执行。手工监测记录由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提供盖章件的检测结果。手工监测结果纸质版及电子版环境管理台账保存三年。
(1)记录正常工况镀锌生产线的累计生产时间、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数据。按照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正常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按照班次记录,每班记录1次;周期性生产的按照一个周期记录,周期小于1天的按照1天记录。原辅材料燃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2)及时记录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异常和故障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备。
每年年底编写第二年的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方案包含以下内容:
1、 监测方案的调整变化情况及变更原因;
2、 企业及各主要生产设施(至少涵盖废气主要污染源相关生产设施)全年运行天数,各监测点、各监测指标全年监测次数、超标情况、浓度分布情况;
3、 自行监测开展的其他情况说明;
4、 实现达标排放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1、当监测结果出现超标,我公司对超标的项目增加监测频次,并检查超标原因。
2、若短期内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公司应向经开区环境保护局提交事故分析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减轻或防止污染的措施,以及今后的预防及改进措施。
手工监测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平台(网址:http://123.127.175.61:6375/eap/Login.action)进行信息公开。
1、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2、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3、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5、公司自行监测方案;
6、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
7、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企业基础信息随监测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一经审核备案,一年内不得更改;
2、手工监测数据根据监测频次按时公布;
3、每年元月底前公布上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 排污许可证编号:91430100661699357Q001Q 有效期:2019.11.30-2022.11.29 排污许可证编号:91430100661699357Q001Q 有效期:2022.11.30-2027.11.29 |
填表说明:
1、排放口编号或名称应与排污许可证上载明的一致,排放口位置为排放口所在的经纬度,排放方式为纳管或排环境,排放浓度为最近一次监测数值,监测方式为手工或自动,排放总量为最近一次的年度实际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为排污许可证上载明的核定排放总量或环评批复上允许的排放总量。
2、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作为环境保护设施的组成部分,应在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中予以公开,并在处理能力中填写监测指标。
3、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